【all叶】唯爱永生

——all叶
——原著背景,世邀赛期间
——没有文风
——题目都是糊弄鬼的【不x
——写着写着就写成了段子
——一发完







以上







*

叶修是个吸血鬼。

在这个唯物主义的世界,说实话,没人会信。

但叶修真的是个吸血鬼。

在跟第不知道多少的人解释自己不是人类之后,被当做是智障的叶修非常惆怅的叼着烟望天。

为什么说真话都没人相信……

在那之后,叶修也就不再提起这件事情了。







*

虽说是吸血鬼,但叶修并不需要补充血液。

他是最最最高贵的血族皇子,血液只是受伤后的补品。叶修不用靠血液生活,也不需要人类的食物,当然,他也不会被十字架 ,银器,大蒜这类,据说是吸血鬼的克星所伤害。

那些东西只能叫他感到没有吸血的欲望,并且心中产生厌恶的感觉。

还可以阻止自己伤害人类。

达到他这个身份地位,就会变成魔鬼的宠儿,不老不死,获得永生。

但是所谓永生,也代表着要承受无尽的孤独和寂寞。






*

世邀赛叶修本来是不打算去的。

毕竟自己一个吸血鬼,跟那些拥有香甜血液的人类待在一起,一个控制就不好吸了人的血不说,万一把人家变成吸血鬼就麻烦了。

但是自家老爹秉承着不知道哪个脑抽的前辈定的,要跟人类友好往来的家族观念,一脚把他踢出了家门。 啧啧啧,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叶修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着想,准备了大蒜,带上了骚包的银色十字架项链。

这玩意不会要命,但是吧,对于吸血鬼来说,还是贼恶心的存在。

然后国家队的人就看见叶修背着包,提了一袋子大蒜,脖子上带着大银链子,潇洒从容的来到机场。

哦,fu*k ,辣眼睛。







*

到了苏黎世,叶修遇到了他活几百年最棘手的问题——房间怎么分配。

为了更好的照顾队员,其实就是为了省钱 ,联盟选的全都是双人间。

叶修正在考虑要不要给冯主席打个电话换房间,那边的队员们就已经吵成一片。

“我跟老叶同队,当然是我俩住一间!”

方锐一把搂住叶修,神色骄傲的说。

“放屁放屁放屁明明我跟老叶的关系最好当时老叶退役他第一个找的就是我哪有你的事啊猥琐方赶紧放开老叶啊没看见他一脸嫌弃吗?”

黄少天推开方锐,死死抓住叶修,生怕他跑了。

“我是队长,队长跟领队在一起可以更好的进行深入交流,所以还是我跟叶修前辈住一间房吧。”

喻文州笑眯眯的拽走黄少天,站到叶修身旁。

“我有些事情想跟领队讨论,再说喻队得管着黄少天吧,毕竟没人愿意跟他一屋。所以还是我跟前辈住一起吧。”

肖时钦推了推眼镜,推开张佳乐黄少天,避过王杰希周泽楷,挤到叶修身后。

“我要给领队调整生物钟,还是我跟前辈住一间比较健康合理。”

张新杰眼镜闪着寒光,凑到叶修另一侧。

王杰希直接站到叶修面前用他那美丽的双眼盯着他。

一堆人看着他,眼神中全都透露着一句话:

说,你到底选谁!







*

叶修觉得自己快疯了,不是因为心脏3+1把他包围,而是除了女选手和李轩,其他人凑的太近,浓厚的血液的清香扑面而来。

感觉就像饿了三天的人见到了满汉全席。

叶修激动的都快变形了。

为了安全起见,叶修飞快的掏出大蒜,一口闷。

惊呆了一众男选手。

“老叶他太拼了吧,为了不选择同居对象居然直接吃一头蒜!”

楚云秀吓得烟都掉了。

知道真相的苏沐橙捂脸表示心疼。

李轩想象了一下味道,脸色一变,跑进厕所很久没出来。







*

最后,叶修跟不情不愿的李轩住了一间房。

哦不对,是不情不愿的李轩和不情不愿的叶修住了一间房。

李轩说自己是直男,要求换房。

叶修说我也是直男换个球。

“可是领队啊,我我我我真的不愿意被打死啊。”

李轩抱着叶修的大腿哭的稀里哗啦。

可是李轩,我认为除了你之外,其他人的血都能叫我发疯。

叶修没敢说,只是单纯的在心里吐槽。

“其实我觉得我一个人住就挺好的。”

俩人异口同声。







*

由于李轩的气味是偏淡的青草香,所以总的来说跟他住一起没有什么问题。

叶修躺着床上看书,介于房间里稍微有些热,叶修就没有盖被子。

李轩洗完澡出来整个人都蒙了。

叶修穿着白色短袖,黑色短裤刚刚遮住臀部,匀称的长腿交叠在一起,再往下是雪白的双足。头发还有些湿,大概是为了不弄湿书本,叶修梳了个大背头,整个人显得攻气十足。

李轩差点就喊出“叶神正面上我!”这种羞耻的话了。

叶修没注意李轩,只感觉青草气息突然变得格外浓郁,惊诧的抬头,发现自称是直男的李轩对着自己两颊通红。

难道这小子发情了?心跳咋怎么快?

喂喂喂血管要爆了啊大哥!冷静点!

叶修想自己住一间。







*

剩下的日子就更加煎熬,成天有傻不拉几往身边蹭的人类,叶修觉得自己再忍就要成佛了。

每天吃蒜戴银链子都控制不住想吸血的欲望。

叶修在快要崩溃之前,胡乱扯了个借口外出捕食。

苏黎世附近有森林,叶修变回吸血鬼的模样,黑红色的长发,血红的眼眸,苍白冰冷的皮肤。

叶修要确保自己血液充足,在猎杀了一头鹿之后,找了一只熊,将血液保存起来。

当然,包装做成了饮料的样子。







*

随后,一群人就能看到叶修每天喝一种名叫【雪姜橙汁】的饮料。

当黄少天想偷偷尝一口时,被叶修毫不留情的敲了个爆栗。

“老叶老叶老叶老叶老叶叫我喝一口嘛就喝一口你这么喜欢本剑圣也想尝尝看啊我找了好多店都没有买这个的你在哪里买的啊”

黄少天不死心还想尝。

叶修捏捏眉心,拿开饮料。

这玩意有啥可尝的,再说我怎么给你解释,难道叫我问你,熊血你喜欢喝嘛?

叶修一愣神,张佳乐伸手拿走了饮料,由于该死的幸运E体质,饮料洒了。

房间里瞬间安静,再傻的人都能闻出血的味道。

完蛋了。

这是叶修唯一能想到的结果。







*

“所以说,前辈你……在喝……血液?”

喻文州笑容有些扭曲,明显是收到了惊吓。

“事实就是这么个事实,真相就是这么个真相,你们自己看吧。”

叶修破罐子破摔,往凳子上一歪,又拿出一杯,咕咚咕咚开始喝。

“哎呀,还是我来解释吧,叶修哥他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其他的就不用我来详细的说了吧。”

苏沐橙拍拍叶修,叫他别着急,当心呛着,回头跟受到惊吓的众人解释。

吸血鬼???!

李轩差点把账号卡戳到鼻孔里。

原来我他妈一直在跟一个吸血鬼住一间房!







*

在那之后,所有人都自觉的远离叶修,不是害怕,只是叶修说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

叶修其实也挺好奇的,不害怕吸血鬼的人他还真没见过几个。

为什么不害怕呢?

因为是叶修啊,只要是叶修,其他什么身份都无所谓。

叶修是温柔的,所以不会伤害他人。

听着这些话,叶修眼眶有些酸涩。

真是的,人类真是太煽情了。







*

世邀赛有惊无险的结束,冠军嘛,当然是属于中国队。

叶修跟队员一起领了奖,一起聚餐狂欢。

酒足饭饱之后,他发现自己被男选手包围了。

“干嘛?离这么近,想叫哥吸干你们吗?”

叶修懒洋洋的问,心里嘟囔着一群白痴赶紧离远点。

“叶修前辈,吸干我们有点困难,但是我们认为你
可以享用我们一辈子的血液。”







*

叶修第一反应就是这群人疯了,第二反应是常年冰冷的心被温暖填满,最后一个反应是无限的痛苦。

一辈子,人类的生命太短暂了,但是叶修不能把人类私自改变成吸血鬼,吸血鬼有吸血鬼自己的规定。假如变成血奴……不,叶修不愿意这么做。

叶修拒绝了,非常残忍。

“呵,就你们?你们该不会认为自己的血液有多诱人吧……我要是需要血,家里一大堆的血奴就可以满足我。”

吸血鬼是冰冷的,从身体到心脏。







*

“前辈是在担心我们的生命太短暂吗?”

“说什么鬼话!”

“放心吧前辈,我们不会叫你难过的,我们只是,深深爱着你,想要跟你在一起。”

“吸血鬼跟人类不能在一起!”

“前辈,我们爱你,无关于吸血鬼和人类,无关于时间。”

你们这些人类,为什么总是如此倔强。







*

叶修还是离开了,消失的一干二净,仿佛从未来过。

可是爱着他的人,却固执的等他回来,即使知道可能再也不会遇见。

我爱你,在遇见你之后,其余的,都变成了将就。







*

多年之后,叶修靠在爱人的怀中,不停的抱怨。

“你说说你们这群混蛋,为了跟我在一起居然去找长老要求变成吸血鬼?!你知不知道我当时都吓疯了,长老可不管人类不人类,惹恼他们就只有被吸干的份!!!”

王杰希亲了亲叶修嘴角,周泽楷只是笑着,黄少天张佳乐难得不出声,方锐和李轩嘿嘿嘿的傻笑,孙哲平不屑的切了一声被叶修踢了一脚安静了,孙翔唐昊心虚的看别处,张新杰肖时钦喻文州耸耸肩无奈一笑,韩文清抱紧了怀里的人不说话。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

至于为何长老们同意他们变成吸血鬼,叶修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很简单。

因为爱。

“吸血鬼的一生很漫长,对于叶修,生命是无尽而寂寞的。如果你们都是真心爱他的,那么,我们可以答应你们的要求。我们只有一个请求,陪在他身边。”

这是当时长老们对韩文清他们说的。

当时他们毫不犹豫的答应

“在一起,这种事情不需要再说,我们过来请求的缘由就是为了跟他在一起,因为爱他。”

这些话不能跟叶修讲,不然他会羞的把他们赶出去不叫他们进房间的。







*

何为永生?

爱即永生。

这世间,唯爱永生。











END













PS

最近一直没什么动力,学习也好生活也好都一团糟,心情不大好也就没有怎么写文。

一方面是没灵感,另一方面是觉得自己心情不好写出来的东西对不起读者。

所以请原谅我消失了一段时间。【土下座】

对于这篇文,准备要写是在二月底吧,现在都快四月中旬了才码完……不得不说真是很艰难【无奈】

一边码字一边忍受头痛简直不要太爽,想了想没什么要说的了,就还是那些话:

谢谢一直看文的小天使。

感谢不嫌我烦看到这里的所有人。

如果能给您带来一点点的共鸣,或是您喜欢这篇文的话,那真的是太好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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